阿財總部

星期三, 6月 14, 2006

新加坡政府逮捕拿耶穌畫漫畫的部落客

嘖嘖, 好家在新加坡離我很遠, 不然像我嘴這麼賤, 去新加坡可有文字獄坐了, 說不定還要每天照三餐拿鞭子把屁股抽得通紅.

事情是這樣的, 前一陣子有個寫blog的新加坡朋友, 畫了一張有趣的漫畫, 貼在blog上, 這幅畫長這樣:

來自新加坡的漫畫, 畫了就被抓去關

"第三天,耶穌從墓穴中復活 - 「為什麼我的彌薩亞想要吃我的腦袋?」"

原則上就是把西方殭屍的流行次文化結合耶穌的復活. 在西方的殭屍電影裡面, 被病毒感染的人會變成打不死, 倒下去會再度復活; 這些活死人除了會變得綠綠的之外, 也很喜歡吃人腦, 最經典的不外「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活死人之日」(Day of the living day)與「活死人之黎明」(Dawn of the living dead)三部曲. 此外和殭屍有關的娛樂經典還包括魔戒導演彼得傑克森小時候拍的「新空房禁地」(Brain Dead)以及電玩迷耳熟能詳的惡靈古堡(Bio-hazard).

很遺憾地, 畫這個漫畫並且貼在blog上的新加坡朋友得因此面臨最多長達三年的牢獄之災, 加上台幣15萬元的罰款.

當然, 每個人接受玩笑的氣度都不一樣, 有些比較敏感的人甚至會有一些危險的開關, 一不小心觸及就會產生可怕的後果. 不過以一個國家單位來說, 開個玩笑就會被抓去關, 甚至吃口香糖都要開醫生證明, 或者三個人一起走在路上聊天就會被警察取締違反集會法, 然後手賤刮別人車子的烤漆除了賠錢還要分三次被鞭子抽屁股, 阿還有, 竟然抽大麻還得判死刑... 嘖嘖, 這個人禍肆虐的國家在阿財的旅遊名單裡面穩居最危險國家的第一位, 如果各位出國計畫有包含這一個麻六甲山寨, 建議繞道而行, 去一下其他美麗的東南亞國家, 誰知道你的背包裡面有沒有放會讓你在新加坡監理所蹲一輩子苦牢的東西阿?!

2 Comments:

  • Keep up the good work. thnx!
    »

    By Anonymous 匿名, at 8:44 下午  

  • Hey what a great site keep up the work its excellent.
    »

    By Anonymous 匿名, at 2:52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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